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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6-19 16:02点击量:来源: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22〕2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胜任能力指南》(会协〔2022〕48号),扎实做好我省2025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培训工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会协〔202520号)有关部署要求2025年我省行业人才教育培训计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全省行业要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优化工作机制,突出实务导向拓展培训维度,创新培训模式,优化课程体系设计,提升培训管理与服务能力,组织开展好各梯队人才建设工作,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胜任能力指南》人才培养要求,严格执行全国一盘棋战略部署,围绕行业“财会监督深化年”主题活动,按照全生命周期人才培养理念,立足行业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需要,以提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能力和诚信水平为根本遵循,以提升行业人才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诚信水平为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全省注册会计师及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分级分类分层次扎实推进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

  三、培训重点

  (一)强化思想引领。严格落实思政课程比重不低于10%的要求,做好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对政治、经济、财税金融形势最新部署的学习贯彻财政部党组《关于印发<进一步发挥党建优势 防范执业风险 提升审计质量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财党〔2025〕32号文件精神引领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二)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严格落实职业道德课程比重不低于4学时的要求,围绕行业“财会监督深化年”主题活动,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诚信教育,将财会监督理念贯穿于业务培训中,引导会员在日常工作中自觉践行财会监督要求,提高执业质量,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行业人才坚守职业道德守则及相关规范的意识。

  (三)持续提升专业胜任能力及综合素质。重点围绕会计审计准则、AI在审计中的应用、年报审计热点难点司法会计鉴定绩效评价、破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及其他重点业务开展专题培训进全省注册会计师及非执业会员保持和提升专业胜任能力 

  四、培训要求

  根据《湖北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注册会计师和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每年为一个考核周期,从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逾期不安排补培训。

  (一)注册会计师培训要求。注册会计师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40个学时,其中面授培训不少于16学时

  (二)非执业会员培训要求。非执业会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40个学时,可全部通过中注协“继续教育在线”网络录播培训完成

  其他培训要求以每期培训班通知为准。

  五、培训安排

  2025年,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省注协将运用网络录播、线上直播面授等方式开展培训。使用中注协“继续教育在线”平台开展注册会计师及非执业会员网络录播培训委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网络平台开展全省行业助理人员(含行管类)培训;计划自办面授培训班25期,其中,组织参加中注协在线直播培训5期举办行业热点难点专题培训班5期、“送教援教”培训班5“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财会监督深化年月月讲”培训班3行业党校培训班5期、行业管理人才培训班2培训计划表详见附件

  (一)常态化开展会员网络录播培训

  2025年全省注册会计师与非执业会员网络培训通过中注协“继续教育在线”平台进行。会员可从“继续教育在线”平台选择北京、上海、厦门三家国家会计学院中任何一家网络培训课程进行学习,可获得相应网络培训学时。(详培训通知:http://www.hbicpa.org/tzgg/szxgg/11142.htm)

  扎实组织中注协直播培训班湖北分会场培训管理

  中注协计划举办5期在线直播培训班(视同面授),每期直播班为期2天围绕独立性准则、会计审计热点难点准则、AI在审计中的应用等专题。省注协部分市州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本地分会场,组织当地学员集中学习会员培训合格可获取16个面授学时,具体安排以每期培训班通知为准

  聚焦行业热点难点分专题举办培训

  立足全省行业发展和服务大局需要,围绕提升胜任能力及行业重点难点等方面开设AI大模型在审计中的应用、年报审计热点难点、注册会计师相关法律法规、司法会计鉴定、绩效评价及破产管理等专题培训有效提升学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体安排每期培训班通知为准。

  (四)持续开展市州送教援教培训班

  为服务区域发展,根据市州事务所需求,计划到咸宁、恩施等地开展送教援教培训班2-5期。

  (五)针对性开展行业“月月讲”主题培训班

  围绕中注协财会监督深化年”主题活动、行业中心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财会监督深化年月月讲”培训班3期,主要涉及银行函证业务及银行函证数字化实践、湖北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分批接入银行函证平台宣讲会及审计软件平台等专题培训。

  分类举办省行业党校培训班

  省行业党校充分发挥行业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主渠道、主阵地作用。计划面向行业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行业代表人士及行业团组织书记等重点群体举办培训班5期,着力提升参训人员政治素养与履职能力实现党务学习与专业能力提升的有机衔接。参训人员为注册会计师或非执业会员的,经行业党办核实确认相应继续教育学时

  深化行业人才培养“头雁”工程

  积极贯彻中注协高端人才培养工作要求,组织行业优秀青年骨干报名参加中青年人才培养—注册会计师班选拔,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报名参加“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班”9期。围绕新业务拓展实务研讨及内部治理,以提升行业管理人员政治素养领导、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为着力点,举办全省行业管理人才培训班2期。

  (八)分层级开展助理人员网络培训

  委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通过网络录播方式开展2025年全省行业助理人员(含行管类)培训,根据助理人员从业年限及工作经验,开设初级课程或高级课程以供学习(通知详情:http://www.hbicpa.org/tzgg/szxgg/11323.htm),稳步提升行业助理人员的专业素养与实务能力。

  鼓励有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个性化开展内部培训

  发挥事务所人才培养主体作用,按照《湖北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于7月10日前,向省注协提交以下书面材料申请内部培训资格:申请开展内部培训的请示文件、本所内部培训制度、本年度培训计划、师资简介、培训内容(课件)及拟培训注册会计师名单。鼓励多家事务所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申请联合举办内部培训。申请联合内部培训的事务所可若干家,注册会计师总人数应达到50人或以上,应于今年9月30日前向省注协提交书面材料申请联合内部培训。培训完成后,可于11月30日前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上报有关证明材料申请学时确认

  具有内部培训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我省设立的分所,拟安排注册会计师参加总所内部培训的,应于6月30日前向省注协提交相关书面材料报备参加总所培训。分所参加总所培训完成后,应将有关证明材料于11月30日前上报省注协确认继续教育学时。

  事务所内部培训及分所参加总所培训,参照《湖北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强化行业后备人才“雏雁”工程

  省注协将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与高校的沟通合作,举办年度行业专场招聘会,为行业引进高校优秀人才。鼓励会计师事务所走进高校,通过互派师资、共建实习基地、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开放日、举办双选见面会、校园招聘会、校园宣讲会、联合举办专业赛事、联合开展课题研究等方式,营造产教融合新生态,进一步强化后备人才培养。

  、其他事项

  (一)各会计师事务所应做好培训管理

  中注协在线直播培训班、省注协自办培训及省行业党校培训班等每期培训班信息将在省注协官微信公众号全省会计师事务所QQ群发布通知。各会计师事务所应安排专人关注省注协培训动态,按照年度培训计划,科学、合理地安排好会员或有关培训对象参加培训和学习。

  (二)产出法学时确认及学时减免的说明

  按照《湖北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产出法”认可继续教育条件的会员符合免培训条件的注册会计师符合培训学时减半的非执业会员,可于当年11月30日前向省注协提出书面申请(相关表格可在湖北省注协官网“下载专区”下载),并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可确认对应的产出法学时或免培训、学时减半。

  )外省转入会员的学时确认与录入

  从外省转入湖北的注册会计师或非执业会员,如当年已参加外省培训,转会时应向省注协考培部提交外省注协盖章确认的学时证明表,省注协考培部将根据材料确认学时并录入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四)宣传展示教育培训成果 

  会计师事务所如举办内部培训、与高校开展产教融合等人才培养项目的,应相关特色化人才培养项目情况和成果向省注协反馈书面材料,省注协将择优通过协会网站、简报、新闻报道等途径扩大宣传,展示教育培训成果并向中注协推荐

   

   

  附件:2025年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培训班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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