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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湖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28 16:56点击量:来源: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鄂注协发〔2023〕102号


全省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综合反映与评价我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发展水平,根据《湖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决定开展2023年全省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2022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设立,在湖北省辖区内执业的事务所,除具有《评价办法》第五条所列情形外,均可申请参加湖北省2023年事务所综合评价。

  二、本次综合评价的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评价指标为业务收入、内部治理、党群建设、人才培养、处理处罚五个方面12个具体指标。

  三、参加综合评价的事务所,应登录湖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系统(http://220.203.1.139:88/10001/login),登录名为事务所编号,初始密码为AA1111登录后完成综合评价的填报,其中第1项和第19项由省注协填写并锁定,事务所无需填写。填报过程中可随时进行保存操作,填报完成并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即可,无须提交纸质文件。

  四、事务所应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各项指标填报信息应当有证明其真实性的档案资料或工作底稿,并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没有相关证据或证明支持的填报数据或事项将不予认可。

  五、事务所从即日起到2023年12月5日前完成综合评价填报,并注意查询是否因填写错误而被退回。逾期未申报的事务所,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价资格。

  六、省注协对事务所申报的综合评价信息进行核查,如发现申报信息有误的,要求事务所限期更正。对申报信息严重失实或故意填报不实信息的,取消事务所当年度综合评价资格,并通报批评。

  七、省注协依据事务所填报数据,按照《评价办法》计算、确认事务所综合评价得分,并通过省注协网站公布事务所综合评价得分及排名信息。

  八、如有填报相关问题,事务所可在湖北CPA综合管理群咨询或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省注协注册部电话:027-87826955

  技术支持电话:18908621499/15629093366

   

  附件:1.湖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

           2.湖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系统操作指南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