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省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鄂会行党〔2023〕14号
各市(州)行业党委(总支)、各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关于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会行党﹝2023﹞2号),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以下简称省行业党委)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湖北省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经省行业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省行业党委依据该实施细则,对直接管理的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进行年度考核。各市(州)行业党委(总支)可结合属地实际,对考核指标和方式进行适当调整,从严从实抓好属地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年度考核工作,并在考核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上报省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hbzkdj@163.com。
中共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