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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文件

鄂会行党[2018]1号

关于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基层党组织中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时间:2018-01-19 16:54点击量:来源: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市(州)行业党委(党总支),省直各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鄂组通[2018]4号)精神,现就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基层党组织中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国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严从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二、精心组织学习讨论

       党支部要专门组织1次主题党日,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重点是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三、召开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一般以支委会形式召开,也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会上,党支部书记要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联系班子存在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检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自我批评要直奔问题,相互批评要抹开面子,直截了当指出问题和不足,真心实意提出改进意见。  

   四、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员大会形式进行,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小组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按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个人自评要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作出自我评价。党员互评要讲真话、说实话,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组织评定要根据评议情况,综合分折党员日常表现,党支部客现公正对每名党员作出评价、确定等次,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评议结果要向本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要用好民主评议结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对不合格党员按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对失联党员重新取得联系、本人不能正确认识错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作出组织处置。

       党员大会上,党支书记还要通报党支部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组织党员对党支部班子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五、抓好整改落实

       党支部班子和个人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作出整改承诺、规定整改时限。结合党支部主题党日,党支部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报告兑现承诺情况。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党支部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以表格形式(见附件)报行业党委备案。具体时间安排为2018年2月1日报第一次工作进展情况。从2018年3月1日起,实行周报。具体上报日为:3月1日,3月8日,3月13日,3月20日。报送邮箱:84899182@qq.com,联系电话:67818766。

       各市(州)行业党委(党总支)参照本通知组织本地区事务所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并将相关情况上报行业党委备案。  

  

      附件:省注册会计师行业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进度统计表

  




中共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