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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省直机关第四届“清风颂”廉政书画作品展的通知

时间:2018-03-21 11:19点击量:来源: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市(州)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全省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省直机关工委将开展省直机关第四届“清风颂”廉政书画作品展。为突出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风采,现将参展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会计师事务所人员踊跃参加本次活动,创作出思想性、艺术性强的作品参展。

  2.为方便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参加,请在填写“廉政书画作品报送登记表”时,单位统一填写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并报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备案。

  3.廉政书画作品报送登记表及作品请直接按附件的通知要求寄送。

  附件:《关于开展省直机关第四届“清风颂”廉政书画作品展的通知》

  中共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附件

  关于开展省直机关第四届“清风颂”廉政书画作品展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

  墨香传神韵,清风扬正气。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全省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省纪委监委、省委宣传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和省文化厅将在省图书馆联合举办省直机关第四届“清风颂”廉政书画作品展,特面向省直各单位干部职工征集廉政书画自创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不忘初心跟党走,牢记使命再出发”为主题,通过集中展示优秀廉政文化类书画作品,引导激发广大干部职工比学赶超、奋斗拼搏,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提供坚强政治、纪律和作风保证。

  二、作品要求

  1、书法(包括篆刻)作品书体不限,篆书、草书和篆刻作品需附释文。

  2、绘画作品以中国画为主,限定竖幅。

  3、作品大小不低于三尺整张(100cm×50cm),以四尺整张(136cm×68cm)、四尺斗方(68cm×68cm)和四尺条屏(136cm×34cm)为宜。

  4、作品一律不需装裱。

  三、征稿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4月13日截稿。

  四、作品报送及评选

  1、所有参展作品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至省图书馆,每个单位择优上报,不得超过5幅作品,由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文化厅和省图书馆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统一评选,入选优秀作品颁发获奖证书。

  2、作者提交的作品被视为同意主办单位以各种方式使用作品。

  3、优秀作品拟在省图书馆举办省直机关第四届“清风颂”廉政书画作品展,并结集出版。

  五、有关事项

  1、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创意独特,寓意深刻,生动活泼,富有感染力,达到政治性、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2、作品创作者性别、年龄、在职、离退休等不限。

  3、各单位机关党委(机关党办)和机关纪委负责组织推选工作,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和支持干部职工踊跃参与,对报送的作品进行初步审查,严格把关,择优上报。

  4、省书法家协会、国画学会等单位要认真组织会员踊跃参加,创作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强的作品参展。

  六、其它

  1、展出时间:2018年5月5日——6月5日

  2、展出地址:省图书馆一楼东区展厅

  3、主办单位:省纪委监委、省委宣传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文化厅

  4、承办单位:省图书馆

  5、电子邮箱:lzwhtsg@163.com

  6、收件联系人:张琪18140505697

  王凌峰13858762031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5号湖北省图书馆

  附:廉政书画作品报送登记表

  省委省直机关工委   省文化厅

                                                                        2018年3月15日

  廉政书画作品报送登记表

  单位:

姓名
作品名称 尺寸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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