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告报备工作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财务报告报备工作的通知》(会协〔2025〕14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扎实推动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做好2024年度财务报告报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报备主体。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
(二)报备时间。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4月22日。
(三)报备方式。
1.https://www.hbicpa.org,该地址为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址。用户访问该地址后,单击页面左侧下方位置 “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及财务报表子系统”中的“财务报表子系统”即可访问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系统官方网址https://cmis.cicpa.org.cn)进行登录。建议使用Chrome、Firefox和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
2.用户访问后,可在页面靠右位置选择用户类型(会计师事务所)、输入用户名(登录名)、密码和验证码,验证通过后进入系统。
(四)用户名和密码。
事务所用户登录名为“事务所证书编号_cw”(例如:11000001_cw),初始密码为事务所证书编号(总所8位,分所12位)。忘记密码时,可通过绑定手机找回密码或联系久其公司技术服务人员办理重置密码。事务所用户登录后,点击首页填报说明可下载用户手册。
二、事务所年度报备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会〔2010〕14号)第二十三条规定,事务所应当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上报经其他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
(二)事务所财务报告报备信息包括:报表封面、事务所基础信息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业务收入表、业务收入表附表、集团所合并业务收入表(仅总所)、主营业务成本表、管理费用表、专项支出统计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缴纳各税款情况表、事务所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集团范围内专项支出统计表(仅总所)、12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和经其他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审计报告。其中,报表封面、基础信息表相关信息取自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
(三)事务所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格式规范填列报备内容(见附件2)。连续参加年度报备的事务所,2024年度报表期初数取自系统中2023年度报表期末数。新设立或上年应报未报的事务所,应当自行填列2024年度报表期初数。总所负责提供经审计的集团所财务报告和相关财务信息(统一经营的其他专业机构不列入集团所财务报告机构),集团所财务报告中的业务收入应当抵销内部协作收入。
(四)事务所应当在规定的报备时间内,按时填报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相关财务信息,首次报送后应当定期登录系统查阅省注协审核意见,确保及时跟进修改报备信息。
(五)事务所申请终止时应当同步在系统中报送年度财务报告信息。
(六)事务所应当对报备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中注协将结合工作实际,对参加综合评价百家排名的事务所适时开展收入指标核查工作。
(七)一般情况下,报表期初数根据上年报表期末报备情况自动提取。业务收入表第15行和第16行大于0时,需说明具体构成。事务所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由系统自动生成,表内指标增减幅度超过30%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原因。
(八)市(州)级用户登录名详见附件1,登录密码继续沿用上年密码。
(九)根据新会费管理办法(会协〔2023〕69号)的规定,女性个人会员生育当年免交个人会员会费。请事务所在报备期间在系统内“注师会费减免申请”模块提交减免申请(需上传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生育的加盖事务所公章的出生医学证明)。
三、其他事项
如有财务报告报备业务方面的问题,请咨询省注协综合部,联系电话: (027)87849605;如有财务报表系统操作方面的问题,请咨询久其公司技术服务人员,联系电话:(010)88250337、88250338。
附件:1.市(州)级用户名单
2.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及审核公式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3月13日
附:关于做好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告报备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