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文件
鄂注协发〔2014〕38号
关于开展全省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市(州)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做好全省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根据中注协《关于开展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14〕25号)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的要求,现就开展全省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相关市(州)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和会计师事务所认真落实《2014年湖北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详见附件1),确保检查效果。今年,省注协将对39家会计师事务所实施执业质量检查(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现场检查时间为8月份。
二、省注协负责省直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检查,各相关市(州)注管中心负责本辖区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检查,并于2014年8月31日前将检查总结及相关资料报送省注协监管部。我们将于9月对各相关市(州)注管中心的检查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另行通知。
三、请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贯彻落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的精神与要求,查找和改进自身在质量控制方面存在的缺陷、问题与不足,将执业质量检查作为提升执业质量的重要契机,做好以下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及时归整业务档案;二是按照省注协、各市(州)注管中心要求及时提交检查所需的全部资料,做好自查工作,及时提交自查报告电子版等(格式详见附件3)。
四、各相关市(州)注管中心要高度重视执业质量检查廉政建设,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请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促进检查人员遵守《湖北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廉政规定》(鄂注协发〔2012〕24号),全力维护检查工作的独立、权威与公正。
附件: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