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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文件

鄂注协发〔2014〕 82 号

关于做好201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12-12 15:03点击量:来源: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市(州)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013日财务会议精神,结合我省情况,现将有关财务决算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报表报送工作

  (一)2014年度事务所会计报表继续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二期)财务报表子系统”(以下简称“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填报。填报内容包括:事务所会计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业务收入表、主营业务成本表、管理费用表、事务所基本情况表、缴纳各税款情况表及事务所会计报表说明,会计报表格式见附件2;审核公式见附件3

  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及其分所(含省内分所)分别填报会计报表。

  (二)市(州)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及事务所用户访问地址和登录方式:

  1http://cmis.cicpa.org.cn,该地址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官方网址。用户访问该地址后,可直接在页面左上方的“用户登录”区域登录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操作流程为:选择用户类型,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验证通过后进入系统。

  注意:登录前请仔细阅读“用户登录”下方区域的“登录说明”。

  2.http://cwbb.cicpa.org.cn用户访问该地址后,可在页面中间位置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验证通过后进入系统。

  3.www.cicpa.org.cn,该地址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址。用户访问该地址后,单击页面右侧中下位置的“行业系统(会员版)”或“行业系统(协会版)”即可访问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访问后的登录方法参见前面介绍。

  (三)市(州)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用户登录名详见附件1,登录密码继续沿用上年密码。如忘记密码,可联系省注协财务部重置密码。同时,为了保证系统安全和密码有效性,各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用户须在首次登录时修改上年密码。

  事务所用户登录名为“事务所证书编号_cw”(例如:42000001_cw),初始密码是“111111”,首次登录成功后须及时修改密码。也可联系省注协财务部协助修改密码(详见附4事务所用户操作流程及丢失密码修改申请单)。

  (四)用户登录后,通过单击页面右上角的“帮助”按钮,可以在线阅读或下载用户手册,指导完成系统操作。

  (五)2014年度汇总行业会计报表采取网络报送和纸质报表报送两种方式。事务所从“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中导出并打印的纸质报表应与网络报表数据一致,待完整填写“行业会计报表封面”,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省注协或当地管理中心(省直所直接上报省注协财务部,地市州事务所报当地管理中心汇总)。

  (六)“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上报2014年度会计报表工作的时间为201518日~2015228日,到时网络会自动关闭。

  (七)为抓紧做好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申请参加综合评价的事务所(含分所),须在2015225日前完成2014年度会计报表的网络报送工作。

  (八)事务所会计报表应由其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不得交叉互审,并将审计报告随报表一并上报。

  (九)各市(州)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负责督促事务所按时网络报送,收集事务所纸质报表及审计报告,附报表汇总说明,装订成册(A4纸)于2015315日前报送省注协(纸质报表以当地邮戳为准)

  二、关于2015年度会费缴纳工作

  2015年度会费缴纳工作继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会协〔20049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2014年业务收入指团体会员在201411日至1231日期间从事各项业务取得的收入总和。

  上缴团体会费计算方式:2014年度事务所业务收入表(会所02表附表1)第19行次业务收入合计为基数,年度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的,按年度业务收入的1%缴纳;年度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部分按年度业务收入的1%缴纳,超出5000万元部分按0.8%缴纳。

  (二)2015年度执业会员会费(含分支机构的执业会员会费),以20141231日该所注册会计师人数为基数(请1231日以后到注协网上核对),每人每年缴纳个人会费1000元。

  (三)上缴会费的截止日期为2015228日(会费不收取现金,请各事务所直接通过银行转账)。其中:省直管所于120日—228日将纸质报表、审计报告和缴纳会费银行汇款单报送到省注协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其它市(州)事务所将纸质报表和审计报告交到市(州)管理中心。

  (四)会计师事务所会费直接汇到省注协账户,省注协收到会费后即可开具会费收据,并将收据交给有关市(州)管理中心(武汉市内的事务所可凭银行汇款单直接到省注协财务部开取会费发票)。

  (五)各市(州)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应督促所辖事务所按时缴清会费,此项工作纳入市(州)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年度考核。

  三、其他事项

  (一)各事务所应如实上报财务数据,省注协将对事务所的财务数据进行真实性检查。

  (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号湖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管理处

  邮编:430071

  单位名称: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汇款账号:42001165018050008760行号:850283

  开户银行:建行武汉市东湖支行

  联系人:李春梅  

  联系电话:027-67818757

  

       附件:

  1.市(州)管理中心用户名单

  2.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报表表样(7张表样)

  3.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报表审核公式

  4.事务所用户操作流程及丢失密码修改申请单

          鄂注协发【2014】82号(PDF)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