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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文件

鄂注协发〔2018〕23号

关于开展全省2018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7-17 18:05点击量:来源: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市(州)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会协〔201139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1816号)精神和规定,以及中注协、省注协关于2018年深入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质量提升年”主题活动要求,现就2018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8年执业质量检查的基本原则

  2018年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继续坚持质量控制体系检查与项目质量检查并重、技术程序检查与职业道德检查并重、完善检查技术与建立检查质量保证机制并重、检查制度改革与检查专家队伍建设并重、落实审计责任与落实注协监管责任并重等“五个并重”原则。

  各市()注管中心在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中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入开展“质量提升年”主题活动要求,探索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机制,提高检查质量,聚焦问题整改,加大惩戒力度,注重技术帮扶,促进事务所健全质量控制体系,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解决行业发展质量的不适应、不平衡、不稳定等实际问题。

  在开展2018年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时,各市(州)注管中心要有针对性的查找事务所存在的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促进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和执业质量。

  二、2018年执业质量检查的工作安排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省注协负责省直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检查,各相关市(州)注管中心负责本辖区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检查。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现场检查将于八月下旬至十月上旬进行,十月中旬对现场检查结果进行总结论证,十二月底前完成检查结果处理工作。请相关市(州)注管中心和会计师事务所认真落实《2018年湖北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详见附件1),积极组织好检查工作,确保检查效果。各市()注管中心请于20181015日前将检查总结及相关资料报送省注协监管部,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名单详见附件2

  各被检查事务所要将执业质量检查作为提升执业质量的重要契机,做好以下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及时整理好各项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文本和各类业务档案以备检查使用;二是做好自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的精神与要求,查找和改进在质量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于820日前向省注协监管部或市(州)注管中心报送相关资料(详见附件3);三是积极配合检查工作。指派一名负责人统筹相关事宜,按照省注协、市(州)注管中心要求及时提交检查所需的全部资料;按检查组要求及时派员参加检查组召集的会议,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回避、推迟或拒绝检查。

  三、2018年执业质量检查的工作要求

  各相关市(州)注管中心要高度重视执业质量检查廉政建设,相关事务所请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督促检查人员遵守《湖北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廉政规定》(鄂注协发〔201224号),共同维护检查工作的独立与公正。

  省注协监管部联系电话:027-67818780;邮箱:5518752@qq.com

   

  附件:1.2018年湖北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

        2.2018年湖北省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3.2018年湖北省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应提交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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