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武汉信易鑫宝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及徐邦凡、潘晓华行业惩戒的通知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文件
鄂注协发[2012]56号
关于给予武汉信易鑫宝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及徐邦凡、潘晓华行业惩戒的通知 武汉信易鑫宝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及徐邦凡、潘晓华: 由于你公司及2名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省注协于2012年11月6日向你们下达了行业惩戒告知书,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的规定,你们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申诉,惩戒委员会作出训戒的惩戒正式生效,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事务所 行业惩戒 通知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