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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4年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培训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4-07-05 10:54点击量:来源: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鄂注协发〔2024〕72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会协〔2024〕13号),为切实做好2024年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了《2024年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培训计划》,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及会员遵照执行,合理组织安排学习,按时完成2024年继续教育。 

    

      附件:2024年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培训计划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7月4日

  

  

附件

   

  2024年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培训计划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22〕2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胜任能力指南》(会协〔2022〕48号)扎实做好我省2024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培训工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及《湖北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国财政年度工作重点安排,围绕学习贯彻中注协七代会精神,围绕行业“执业监督提质年”主题活动,围绕提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能力和诚信水平,紧扣行业人才胜任能力提升和职业道德建设,以行业人才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升为目标,分类别、分重点地组织实施会员继续教育及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

  二、主要任务

  坚持党对行业继续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胜任能力指南》按照“全生命周期”人才培养理论,以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国家建设能力为目标,立足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培训需求,重点实现注册会计师及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全覆盖及行业人才教育培训提质效,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培训任务。

  、培训重点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严格落实思政课程比重不低于4学时要求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课,全面学习贯彻中注协七代会精神,扩展国内外最新政治、经济、金融形势等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严格落实职业道德课程比重不低于4学时的要求,围绕行业“执业监督提质年”主题活动通过举行诚信宣誓仪式、举办执业质量检查培训班等方式,加强诚信教育,弘扬注册会计师职业精神。培训课程包括维护社会公众利益、职业道德守则及相关规范、职业怀疑和职业判断、商业伦理、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等。持续提升专业胜任能力及综合素质。重点围绕会计审计准则解读,会计师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执业质量、一体化管理,年报审计重点难点及各项行业法律法规政策的宣讲、领导力提升、沟通能力、心理健康、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及其他重点任务等开展专题培训

  培训要求

  通过严格培训管理,优化培训服务,继续教育方式促进全省注册会计师及非执业会员保持和提升专业胜任能力根据《湖北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注册会计师和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每年为一个考核周期,从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逾期不安排补培训。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仅在当年有效。

  (一)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要求。注册会计师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40个学时,其中面授培训不少于16学时注册会计师可通过全部面授培训完成40个学时,也可以“面授+网络录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完成40个学时。

  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要求。非执业会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40个学时可全部通过中注协“继续教育在线”网络录播培训完成40个学时,也可根据培训通知要求报名参加省注协举办的面授培训

  培训安排

  2024年,省注协运用网络录播、在线直播、面授等方式开展培训具体培训班安排详见附件1使用中注协“继续教育在线”平台开展注册会计师及非执业会员网络录播培训。计划自办面授培训班13期其中,举办行业管理人才培训班1期,开展“送教援教”培训班2期(襄阳、十堰),围绕财务报告报备、自律监督检查、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提升、考试巡考及数据资产入表等行业中心工作开展“贯彻落实中注协七代会精神月月讲”活动5期,依托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党校举办行业党员、代表人士及青年团干培训班5期。组织会员参加中注协在线直播班5期

  )网络录播培训

  2024全省注册会计师与非执业会员网络培训通过中注协“继续教育在线”平台进行会员可从“继续教育在线”平台选择北京、上海、厦门三家国家会计学院中任何一家网络培训课程进行学习,详情参考网络培训通知(链接:http://www.hbicpa.org/tzgg/szxgg/10491.htm)

  )面授培训

  面授培训指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党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组织举办的面授培训班(含在线直播培训)等。

  1.中注协在线直播培训班

  2024年中注协计划举办在线直播远程培训班5期详见附件1),采取“主课堂面授+视频直播”方式进行省注协及市州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设分会场,以远程视频直播”方式组织当地学员现场集中学习培训合格确认相应的面授学时,具体安排每期培训班通知为准。

  2.省注协自办专题培训

  省注协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注协七代会精神月月讲”活动援教送教培训班及相关专题培训班详见附件1),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相关规定,立足全省行业发展和服务大局需要,围绕提升胜任能力、职业道德能力、综合管理能力及行业重点难点等方面开设个性化培训。具体安排每期培训班通知为准。

  3.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党校培训班

  省行业党校充分发挥行业党员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做好行业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员、党务工作者等群体的教育培训参加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组织的各类面授培训班的注册会计师,经行业党办核实确认学时的,省注协同步确认为培训学时。

  (三)事务所内部培训

  发挥事务所人才培养主体作用,按照《湖北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于7月10日前,向省注协提交以下书面材料申请内部培训资格:申请开展内部培训的请示文件、本所内部培训制度、本年度培训计划、师资简介、培训内容(课件)及拟培训注册会计师名单。经批准具有自办培训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应通过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动态报备培训相关材料和数据,包括:本所内部培训办法、年度继续教育计划、具体实施情况、年度培训总结等。

  鼓励多家事务所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申请联合举办内部培训。申请联合内部培训的事务所可若干家,注册会计师总人数应达到50人或以上,应于今年9月30日前向省注协提交以下书面材料申请:申请文件、联合内部培训班具体方案,内容包括培训班的时间、地点、内容、培训管理人、师资和参训人员等信息经省注协批准后方可联合举办培训班,参训人员中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50人。

  具有内部培训资格的事务所(含联合内部培训的事务所),内部培训实施计划有调整的,应当提前一周向省注协提交包括调整原因、调整具体事项等材料。事务所内部培训须在11月30日前完成,并上报有关证明材料申请学时确认,证明材料包括本所继续教育办法、年度继续教育计划、具体实施情况、年度培训总结及学时确认名单(格式参考附件2)等,并确保数据信息的真实准确,同时,应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上报省注协

  (四)分所参加总所培训

  具有内部培训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我省设立的分所,拟安排注册会计师参加总所内部培训的,应于6月30日前向省注协提交以下书面材料报备参加总所培训拟参加总所内部培训的申请文件、总所内部培训资格证明、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师资等相关材料。分所参加总所培训完成后,应将有关证明材料于1130日前上报省注协确认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包括总所内部培训资格证明、总所所在地省级协出具的学时证明省级注协签章的分所参训人员名单(格式参考附件2)总所内部培训资格证明培训通知文件等。

  六其他事项

  (一)每期培训班具体信息的获取

  2024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培训班计划表》(附件1)为全年总体计划,个别班次可能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培训班具体安排以省注协官http://www.hbicpa.org/)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培训通知为准。各会计师事务所可根据通知要求安排本所注册会计师或有关培训对象参加学习。

  (二)针对内部事务所培训组织的督导与管理

  按照《湖北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省注协对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培训(含联合内部培训)进行抽查和考核。对培训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不高弄虚作假的会计师事务所不予确认当年培训学时,取消其内部培训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三)产出法学时确认及学时减免的说明

  省注协坚持行业人才“联系、服务、使用、反哺”工作机制,鼓励行业人才参与行业专业工作、服务国家建设按照《湖北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的“产出法”继续教育形式予以学时认定。

  符合“产出法”认可继续教育条件的会员,及符合免培训条件的注册会计师或符合培训学时减半的非执业会员,当年1130前向省注协提出书面申请附件34567),相关证明材料经批准确认对应的产出法学时或培训学时减免

  (四)外省转入会员的学时确认与录入

  从外省转入湖北的注册会计师或非执业会员,如当年已参加外省培训,转会时应向省注协考培部提交外省注协盖章确认的学时证明表(附件89省注协考培部将根据学时证明确认学时并录入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附件:

       1.2024年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培训班计划表

  2.参加事务所内部培训的会员申请学时名单(样表)

  3.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学时确认申请表

  4.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学时确认申请表

  5.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学时证明表(个人)

  6.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免培训申请表

  7.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减半申请表

  8.注册会计师培训学时证明表

  9.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学时证明表(转会)